江苏医疗机构“五一”起执行药品中标零售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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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医疗机构“五一”起执行药品中标零售价
2010年04月12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 (郑哲 朱晓颖)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12日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江苏医疗机构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药品中标零售价格,药品零售价格将降低:其中1980种政府定价药品(按药品通用名称计算),中标零售价格比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降低21.4%,比原各市招标后的实际销售价格降低近10%左右。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董志强表示,此举将改变过去同企业、同药品在省市医院之间、13个省辖市医院之间价格各不相同的局面。

  根据该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提供的药品中标价格,江苏省物价局按照《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及药品加价政策,核定了13378个药品品规的中标零售价格,规定从5月1日起在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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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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