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天发布消息称,本市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涉及妇产科、妇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肛肠科专业以及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上述科目、专业字样和“男子”、“女子”字样的医疗广告,禁止利用本市车辆、船舶设置、发布涉及上述内容的广告,违者将依法处理。
据介绍,这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的通告》对利用车辆、船舶设置、发布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户外广告而作出的具体规定。除涉及妇产科、妇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肛肠科专业以及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上述科目、专业字样和“男子”、“女子”字样的医疗广告外,涉及治疗性传播疾病、改善和增强性功能、避孕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涉及性生活用品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广告,涉及性生理卫生以及过度暴露女性胴体、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也被列入禁止范围内。
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为净化医疗广告市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和扣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市民反映强烈的,将被处停业整顿。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医疗广告的,也可积极向卫生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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