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3条(附全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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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3条(附全文)
2009年04月03日 14: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卫生部今日公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卫生部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3条,卫生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卫生标准、卫生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全文如下:

  2008年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卫生部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卫生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www.mo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792933;传真:010—68792932;电子邮箱:apply@moh.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卫生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卫生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卫生部在办公厅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新闻办公室合署办公。政务公开办和新闻办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同时,负责统筹协调卫生部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协助部机关业务司局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条例》正式施行前,卫生部多次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和部务会议,研究部署卫生部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4月28日,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和各省市区卫生厅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

  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信息公开指南》、《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卫生部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卫生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并重申《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卫生部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为适应《条例》施行的需要,卫生部网站在2008年5月1日改版升级,形成由卫生部主站、部领导子站、司局子站、卫生部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和部管局网站、直属单位网站等构成的卫生部网站群,建立和畅通链接,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上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通过卫生部网站和司局子站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自动生成,并动态编制“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在通过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卫生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卫生部公报》进行公开。

  新闻办还同时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为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配发政策解读,为动态性的规范性文件配发卫生要闻,为具有较大新闻价值的重要信息的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媒体进行互动,回答媒体的问题,方便媒体和公众了解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0条,占23.9%;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2.2%;行政许可类信息18条,占3.3%;机构职能类信息40条,占7.4%;卫生许可类信息37条,占6.8%;卫生统计类信息3条,占0.6%;工作动态类信息143条,占26.3%;通告公告类信息160条,占29.5%。

  卫生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卫生标准、卫生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具体如下:(1)机构职能,包括卫生部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工作专项规划、卫生工作年度要点、重要卫生专项工作预案等;(4)行政许可,包括卫生部作为审批主体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5)卫生标准,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6)卫生统计,包括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7)公告通告,包括卫生部公告、卫生部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8)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疾病控制、爱国卫生、农村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医疗监管、食品安全、卫生监督、药政管理、科技教育、国际合作、港澳台合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同时,还将既往特别是2003年以来产生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约2700条补充到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和目录中。另外,将现行有效的1186件国家卫生标准全部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在信息公开专题的“卫生标准”专栏中公开。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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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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