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禁选医院院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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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禁选医院院长
2009年07月17日 04:0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缓解医患矛盾,北京医学会日前决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业委员会,完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同时明确医院法人,即医院院长不得入选鉴定专家。

  2008年,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年门诊量突破1亿人次,住院患者达到158万人次,随着医疗服务量的大增,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也随之上升。

  医患双方发生纠纷,目前主要可通过几种途径解决:医患双方协商、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提请司法诉讼。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介绍,其中任何一种途径,都可以由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介入。(记者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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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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