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姐弟三人发生食物中毒——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姐弟三人发生食物中毒
2009年07月26日 1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7月26日电(张慧慧 沈文剑)“我同学在学校附近一家川菜馆吃饭,结果食物中毒进了医院。”近日,宁波大学科技学院一金姓同学向记者报料。记者调查发现,这起食物中毒是由川菜馆过量使用亚硝酸钠保鲜牛肉所致。目前,涉事餐馆已被勒令停业。

  今日,记者联系了中毒者就诊医院——宁波市李惠利医院。院方表示,中毒人员已出院。据了解,中毒者是两女一男,为姐弟关系。在急诊室抢救时,他们被检查确诊为亚硝酸钠中毒。

  据金同学介绍,三姐弟中,大姐今年刚从宁波大学毕业。21日,姐弟三人在学校附近双桥村三峡川菜馆就餐后,随即出现全身发紫等症状。他们立即被送到李惠利医院,因入院及时,很快脱离危险。23日,三人康复出院。

  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怀疑餐馆在保鲜牛肉时过量使用了亚硝酸钠,目前样本已送往该市疾控中心做进一步检测。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发现该餐馆未申领餐饮卫生服务许可证,当即对其作出停业待查的处罚。

  据了解,亚硝酸钠是一种工业盐,虽然和食盐氯化钠很像,但有毒,不能食用。亚硝酸钠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克,就可能造成死亡。不过,由于有着色、防腐作用,它仍被广泛用于熟肉类、灌肠类和罐头等动物性食品。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餐饮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亚硝酸钠等保鲜剂,用量过大或操作不当都可能造成中毒。

【编辑:闻育旻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