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局回应甲流孕妇因“延误治疗”致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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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卫生局回应甲流孕妇因“延误治疗”致死
2009年12月24日 2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12月24日电 (见习记者 沈文剑)针对重症甲流孕妇因“延误治疗”致死的说法,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今天在给本网记者的答复邮件中作出回应:在诊治过程中,病人前期甲流临床表现不典型,又无基础疾病史,使后期接诊医生对甲流可能导致病情骤变的潜在风险估计不足,表明该院作为妇儿专科医院尚缺乏成人重症呼吸道疾病诊治经验。

  宁波市卫生局今天表示,自12月2日接到宁大附院关于刘思思患者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的报告后,即要求宁大附院和妇儿医院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并在当天组织市级专家进行紧急会诊,第二天又组织在宁波的省、市级专家进行会诊。12月11日,浙江省卫生厅又派省级专家进行省市联合会诊。

  该局在介绍患者刘思思的就诊过程后指出,在诊治过程中,该病人前期的甲流临床表现不典型,又无基础疾病史,使后期接诊医生对甲流可能导致病情骤变的潜在风险估计不足。这也说明妇儿医院作为妇儿专科医院,还缺乏成人重症呼吸道疾病诊治经验。

  针对患者家属“延误治疗”的说法,该局表示已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并建议医患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该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该局还将督促医疗机构予以积极配合。

  据了解,重症甲流孕妇刘思思已于12月18日离开人世。其腹中胎儿则于15日被确认为死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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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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