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必须坚持至少二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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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必须坚持至少二年
2009年03月23日 08: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曾利明)中国工程院院士、流行病学专家庄辉今天强调:慢性乙肝需长期治疗,必须坚持至少二年以上,如果不能坚持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方案,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还可能引发病毒变异而导致病情恶化。

  庄辉在此间举行的“百家医院与你同行,百万患者共抗乙肝”项目启动仪式上指出,能否规范的接受抗病毒治疗是治疗成功的关键。而规范治疗要做到“二个坚持”:即坚持规范服用抗病毒药物,坚持规范的监测计划。

  然而,当前中国内地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近百万名患者中,有很多仍无法做到规范治疗。上海瑞金医院陆志檬教授在临床发现,有些患者因出差一周未服药,出現病毒学反弹;也有患者因各项指标正常,自我感觉好而自行停药,一个月后肝炎复发,病情急剧恶化。除此之外,许多患者同样无法坚持每三个月定期去医院监测指标,不仅无法了解病情,医生也无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针对有些患者认为乙肝抗病毒治疗疗程长,对治疗缺乏信心,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贾继东教授指出,长期规范治疗并不意味病人都要终生服用,坚持规范抗病毒治疗停药不是不可能,达到规定治疗终点的病人也可以考虑停药并严密观察。

  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明确指出,e抗原阳性的乙肝患者(“大三阳”) 口服抗病毒治疗药物应该坚持至少二年,而e抗原阴性的患者(“小三阳”)则应坚持治疗至少二年半。专家一致认为,只要接受规范治疗,定期监测,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調整方案,坚持用药,多数患者的病情是可控制的,治疗失败比例会大幅下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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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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