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朝阳医院对自己的“因妊娠反应产生的孕吐”存在诊断失误,李女士及爱人向朝阳医院进行了投诉。昨日,朝阳医院内科梅主任表示,依据李女士自述的病史及提供的其他医院诊断证明,当日为李女士呕吐所作出的诊断结果没有问题。
4月2日·朝阳二院
尿检阴性 “怀疑有孕”
4月2日,李女士因生理期推迟,且伴有腹部阵痛,怀疑自己怀孕,遂到朝阳区第二医院妇科进行了检查,尿检结果为阴性。因李女士生理期一直不太稳定,尽管客观指标证明没有怀孕,但医生从症状上推测李女士已怀孕,给她开了“黄体酮”,并表示“如果怀孕,该药可保胎,若未怀孕,则该药有调节生理期的功效。”
该院的诊断证明显示,“尿检为阴性,患者要求治疗”。
4月4日·朝阳医院
急诊输液 “吃坏东西”
4月4日清晨开始,李女士出现干呕不止的症状,下午到朝阳医院内科急诊接受治疗,“我给医生看了朝阳区第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告诉医生我可能怀孕了,医生却说是吃坏了东西。”
此后,李女士在朝阳医院接受输液治疗。
4月5日·朝阳二院
尿检阳性 确定怀孕
这次输液治疗,让早有怀孕打算的李女士有些担心,遂于4月5日再次前往朝阳区第二医院检查,尿检结果为“阳性”,证明已怀孕。
医生在看完朝阳医院开具的急诊药品清单后表示,药品中包含消炎药,不利于胚胎发育,希望李女士考虑腹中胎儿的去留。
得知情况后,李女士和丈夫范先生于当日向朝阳医院有关部门投诉,并转日前往医院与该院内科梅主任进行了沟通。“主任说,大夫的处理方法正确,按照常理应该是这么办。”范先生说。
范先生表示,目前对院方给予的答复不能认可,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 医院说法
“医生诊断并无不妥”
院方表示患者可通过第三方鉴定诊断是否有误
昨日,朝阳医院内科梅主任表示,李女士就诊时向医生表示此前自己的生理期不太规律,从当日的尿常规检查结果看,李女士的白细胞、中性分类及酮体数值均不正常,显示身体有炎症,且依据“结果互认”制度,结合朝阳区第二医院诊断结果中提到的李女士采用了安全避孕方式,因而,医生排除了其怀孕的可能,以肠胃炎症的病情进行了治疗,并无不妥。
梅主任表示,李女士可以将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朝阳医院提交,并由独立于医院之外的专家组进行“第三方鉴定”,来确定诊断的正确与否。(记者 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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