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要求“十一”不得以停诊为由取消预约

2013年09月24日 10:5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市卫生局昨天发布,国庆节假期,各医院不得以医师停诊为由取消已预约的诊疗服务。当急诊科(室)出现患者集中就诊的情况时,市卫生局要求院方出面及时协调。

  假期将至,很多平时上班、上学的市民会选择利用假期看慢性病。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科学、合理地安排门诊工作,配备中高年资医师加强节日门诊力量,并提前向社会公示本单位节日开放门诊安排。此外,医院节日期间不得以医师停诊为由取消已预约的诊疗服务,若医师确需停诊,应安排同专业同级职称的其他医师出诊。

  节日期间,各医院的急诊科都要24小时应诊,值班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各类急救设备和药品、器械要齐全、有效、完好。保证急诊科(室)、入院、手术与重症监护病房“绿色通道”的畅通。尤其是对于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或推诿病人。急诊科(室)出现患者集中就诊情况时,院方应及时协调。

  为了保证节日期间的医疗安全,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在节日前夕对各科室值班人员资质、医疗设备性能及药品准备、救护车车况、二线值班人员联络方式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及各采供血机构应认真做好备用血准备工作,确保医疗用血供应。(记者 方芳)

【编辑:王浩成】

>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