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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三分钟熄火”如何实施引热议

2013年10月25日 08:4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如果路上堵车走走停停还要求熄火,或是在路口等红灯都要熄火,我估计会造成更大的拥堵。”昨天下午,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听证会,九位陈述人就“停车三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发表意见,北京汽车研究所原排放技术总监肖亚平从司机角度提出担心。

  她的看法在前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委员代表审议中有相当普遍的代表性,很多人都认为在行进过程中频繁熄火不符合正常驾驶习惯。代表条例草案起草单位市环保局出席听证会的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就此提出建议,条例应对要求停车熄火的范围予以明确,限定为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办公场所、公园、社区、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他表示,这一条款的立法本意就是针对“长时间停车不熄火”的不文明行为,而不是要求司机在堵车、等红灯时也必须熄火。

  公车停车不熄火尤甚

  “一些司机缺乏环保意识和节约资源意识,养成了不良驾驶习惯,比如毫无必要的长时间热车、停车等人不熄火。夏天开着空调,冬天开着暖风,把车当成包房,有时一呆就是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其中公车尤甚。”空军指挥学院退休教师李小溪有十年驾龄,她说,正常人都知道停着车还不熄火费油,本来用不着大张旗鼓立法,还这么干的很多不是自己花油钱。

  她据此提出建议,“停车不熄火”从单位车辆和职业司机开始严管和处罚。原因有四:一是单位车辆为数不少,而且行驶率比较高;二是单位车辆停车不熄火现象远甚于私车;三是单位车辆和职业司机便于控制和管理;四是在治理北京大气污染方面,公车理应率先垂范,为社会车辆作出表率。

  是否处罚尚未明确

  如果只为了严管单位车辆和专职司机,动用立法资源就有“一人得病、全家吃药”之嫌。然而占多数的私家车就完全不存在“停车不熄火”行为么?

  市人大代表、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杨燕秋说,其实很多家长开私家车到学校接送孩子,送的时候能做到即停即走,但接的时候等十几分钟是常事,特别天气特冷特热的时候,往往得开着空调。开车本来是为了提高出行的舒适度,但大量的车集中在一起,孩子从学校一出来就把废气吸进去了,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有必要选一些有典型性的场所先试点执法,但究竟是劝导还是处罚,还需要论证。

  “我们建议设立相应罚责!”李昆生明确表示了市环保局的意见。他说,当前机动车排放对本市PM2.5的贡献已经达到22%,而且目前大家的环境意识还远远没有达到提倡一下就能够自觉做到的程度。

  李昆生以瑞典为例,瑞典对停车熄火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即使是怕冷的老年人,也会主动要求司机在停车等候时熄火关闭空调,“我们的环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如果简单地提倡,在短时间内起不到真正减排的目的。”

  李昆生说,市环保局也考虑了处罚的可操作性,现在全市有18个机动车排放管理站,执法人员700多人。仅靠这几百人去执法应该是远远不够的,但毕竟是一支执法力量,同时可以参照国外的相关经验,由交警辅助执法或者共同执法。

  “软法也是法。”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小娟作为听证人参会,她不仅参与这部法规的修订,还有权在表决时投下庄严一票。李小娟说,目前“停车应该熄火”这一立法诉求大家基本认可,但是否处罚还没有明确思路。无论最后是否加入处罚条款,从倡导公民环保意识的角度,把“停车三分钟要熄火”写入地方立法都是有意义的。

  “真理越辩越明”

  参会的陈述人国家民委退休干部黄飞建议,针对目前北京污染的严峻局面,把三分钟的时限缩短到两分钟。市人大代表李凤芝建议,大型活动为专职司机配备休息场所,为他们停车熄火创造更好环境。公益组织自然之友成员葛枫建议,引入成熟的自动启停装置,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停车熄火。

  李小娟说,“停车不熄火”虽是小事,但涉及到广大驾驶员和乘车人的基本环保意识和道德理念,因此我们选择这一题目进行听证。起初有两个报名陈述人曾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从个人身体差异和疾病原因考虑,反对立法强制停车熄火。但当我们邀请他们参加听证会陈述并决定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时,他们最终主动放弃了发表意见的权利。从听证结果来看,各位陈述人的意见丰富了立法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起到了“真理越辩越明”的效果。法制委将认真吸纳这些意见,体现在法律草案的修改中。

  名词解释

  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英美法系司法审判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各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

  市人大法制委此前曾分别在2004年9月和2005年8月,围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焦点问题举行过立法听证。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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