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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2013年10月30日 09:04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21家市属医院的4192项标准医疗服务项目中,亏损项目占2969项,占所有项目的70.83%,合计亏损33.9亿元,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仍然在执行十几年前的国家标准。在日前的市政协提案检查督促办理座谈会上,政协委员们建议,应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实际成本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我们急救中心的护士几乎每天都要做心肺复苏,一做就是半个小时以上,一天下来人累得都躺在地下,劳动强度很大。但按照收费标准,一次才收取20元,分摊到每个人就更少了,劳动所得和付出太不平衡,很难长期留住人才。”北京世纪坛医院急诊科主任王真的话,引发了与会委员的一致共鸣。据市卫生局2011年对本市21家市属医院进行的成本核算显示,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成本为72.9元,收费是4.5元,住院患者平均每天的诊疗成本费为187元,实际收费7元,阑尾切除术成本近1200元,收费标准为234元。

  “主要是因为现在的收费标准是十几年前制定的,这些年一直没有进行修改,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一位委员表示,护理工作内容和程序众多,而护理收费项目却相对较少且单个项目收费低廉。研究显示,按目前的价格水平,住院护理收费价格最多可以补偿实际成本的18.5%,三级医院住院护理收费价格最多可以补偿实际成本的18%,最低仅补偿实际成本的4%,医疗服务价格远低于成本,成为了导致以药养医弊端的重要原因之一,也直接造成了卫生行业一些行为的扭曲。

  对此,委员们建议,相关部门应通过深入调研和实地考察,综合考虑各种诊疗操作的技术难度、风险因素、所需时间、人力成本和实际消耗,尽快调整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建立定期价格调整机制与监督机制,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化及医保承受能力,以1至3年为时间段定期小幅度调整价格,减少相应的社会风险。同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测机制等,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精细化。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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