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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破解办理房产证遗留难题 4年办证1.86万户

2013年11月07日 15:4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琼山府城某一开发小区的业主们期盼已久的房产证终于有了着落。由于不法开发商违法建设和涉嫌经济犯罪,导致该小区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在了解情况,厘清开发商以及业主的责任后,海口市公安部门对开发单位及负责人的涉嫌犯罪行为进行了查处,税务等相关部门追索了建设单位应缴的税费,严罚违法犯罪者,基本解决了业主的合理诉求。

  近年来,海口市一直扎实推进“房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实施已近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直接指导下,在省法制办、财政厅、国土厅、金融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至今年10月底,海口市共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1.86万户,共265万平方米,涉及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国有单位等自建房,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办证问题。

  房子是最大的民生,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让老百姓忧心,也让海口市委市政府一直挂心。“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一直这样强调。海口市政府也一直秉承这样的执行理念,把解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每年的民生重点工作之一。

  2009年,为解决房产证遗留问题,海口市成立解决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2012年9月,经研究又将该意见适用期从2年延至问题解决为止。2012年、2013年,海口市都将切实解决老百姓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中。房产证遗留问题多数情况复杂,在成立专门机构、出台规定的同时,海口市一边处置,一边摸索研究破解之道,在不断的总结中大胆突破常规,运用创造性思维来解决问题。

  依法实行分类处置,区分权责,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这是海口市在摸索中形成的一条新思路。“我们将问题区分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当时项目开发所适用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优先保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视情适度放宽条件为购房者办证,从严惩处违法违规的开发单位和售房者。”海口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区分权责”的原则,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的责任与购房者办证的权益相分离。在房屋符合城市规划、公共安全以及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购房者缴清自身应缴纳的房产税费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的税费,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法追缴。同时,加大对恶意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力度,协调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多管齐下,从行政、民事、刑事等各方面进行处罚,形成威慑力,力争从根本上遏制房地产开发的不良行为。

  据了解,下一步,海口市将继续加大处置力度,力争2014年基本解决符合条件的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记者黎光 通讯员沈文惠)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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