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出台
2013年11月15日 13:02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近日出台。省农业厅将我省违反农业投入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种子、食用菌菌种、农药、兽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监控农资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对其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每年不少于3批次的执法抽检。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期限2年,对已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连续2年无违法行为的,自然解除。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