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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建章立制“怎么立”?

2013年12月09日 13:57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改,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改,要按严谨的方案改,要以过硬的措施改。同时,还要着眼长远改。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只有如此,方可从源头上根除“四风”产生的土壤。

  建章立制怎么立?这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解决问题,预防问题。既要立得起,又要行得远。立得起的关键,在于法周延。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同时还要强调法治思维,既讲逻辑又讲实际,既讲实体又讲程序;行得远的关键,在于事简便。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具体、实在管用,要克服繁琐哲学、避免过度创新、反对形式主义,化繁为简、凡事简办。

  建章立制,意味着对现有制度机制的一场变革。变革,就要过筋过脉。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反腐提出了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的目标。所谓科学有效,就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每一个岗位都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所有权力的配置都应该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成都正在推行的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三大核心制度改革,就是一场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目标,力求从制度源头扼杀腐败的创新性实践。建章立制,就要有这样的勇气,就要有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交出的权力要舍得交出,该担起的责任一定要有担当。

  建章立制最关键的,在于“管用”。管用的制度既要有宏观构架,又要有操作细则,既要有实体性规范,又要有保障性规范,不仅可执行、可操作,还要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一篇“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除去标点,一共就61个字,但一用几十年,直到今天仍然是部队的“铁律”,直到今天人民群众依然耳熟能详,可见管用的制度就会有蓬勃的生命力。

  建章立制过程中还尤须注意,不能形成新的形式主义。不要一味求“多”,以“多”来定指标,验成果。闭门造车,空想家一大群,不管对不对口,合不合适,花里胡哨整出一大堆“制度”,但除了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一无用处,就又陷入了“四风”的泥潭。要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评判,让制度从群众中来,为群众服务,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目前,成都积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创新性地探索构建了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1+5+N”制度体系。其中具有成都实践特色的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三大核心制度改革以及“限额制”“无会周”等制度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建章立制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以市委确立的制度框架为遵循,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系统思维,抓紧推进制度的“废、改、立”,加强纵向承接和横向衔接,防止交叉打架、重复建设,加快形成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同时,要把“管用”作为建章立制的核心要求,坚决防止为建而建、流于形式。要注意把经过活动检验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继续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攻坚克难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我们是否真反“四风”、真转作风的“试金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项工作,打好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攻坚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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