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共有产权保障房不妨一试
2013年12月13日 13:33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8日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将着力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是政府和购房人按照出资比例购买住房,各自享有相应的房屋产权,购房人在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价格购买政府拥有产权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配售时,合同还明确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从2007年起,江苏淮安就开始试点共有产权房,取得不错的效果。
对最低收入、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近年来,“夹心层”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变得突出。对这部分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人来说,由于工作年限短、储蓄不够,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房,政府扶一把,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有利于加快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困难。当然,为了提高购房者购买完全产权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有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在购得完全产权之前,政府可以向购房者收取共有产权部分的租金等。
——河南·刘英团
【编辑:黄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