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养犬须文明 执法要有力
很可能,你眼里的“宝贝儿”,在他人眼中就是“恶畜”,和无证犬只生活在同一环境中,谁不担心自己的安全
最近这些年,深圳兴起了养宠物热,其中最为流行的恐怕就是养犬了。我们时常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或许是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中它们横行无忌的身影和随意便溺的痕迹;楼道里熏人的气味和狗毛;夜半把你惊醒的犬吠声;时常见诸报端的恶犬伤人的新闻,仅仅在2013年,深圳就有4万余人被各种犬类咬伤。早在2006年就已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饲养犬只,但深圳现有的20多万只犬中,挂牌的却不足两成。甚至,一些深圳明令禁养的烈性犬类也时常在街头、小区出没。当前深圳养犬的种种乱象,让人摇头。
养犬需要讲公德,严自律。作为人类的朋友,它们是无辜的,需要提醒和规劝的,是那些缺乏起码公德的犬主人。不让犬只扰乱他人生活、影响公共环境等,应是起码的公德。况且,狂犬病是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几乎为100%,无论从防疫和卫生,还是安全考虑,养犬必须去挂牌,注射狂犬疫苗。很可能,你眼里的“宝贝儿”,在他人眼中就是“恶畜”,和无证犬只生活在同一环境中,谁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一个人,领着一只无证犬只招摇过市,无论他自己觉得有多拉风,多摩登,我们都只能诠释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现在面临的问题,首先是执法力度不够。深圳目前累计办理的养犬证不足4万张,大部分是在《条例》实施之初,舆论关注度高、执法力度相对较强的时候办理的,随后就逐年下降,主要原因就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再加上现实中存在的执法难题,致使《条例》几乎形同虚设。日前,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宣布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养犬《条例》实施,将在市民遛犬高峰期开展统一执法行动,进行文明养犬的宣教、查捕禁养的烈性犬,发现犬只未办证的,责令养犬人限期办证等,旨在打破《条例》实施难的僵局。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期待这样的专项整治不是运动式的,而是切切实实地持久深入下去,想方设法克服遇到的执法难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否则,执法不力,何来文明养犬?
文明守法养犬,严格执法,方能做到善养善管,有序有益,养犬的文化内涵和文明程度才能得以体现出来和提升上去。(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