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废止八部法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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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废止八部法律
2009年06月27日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快讯:《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八部法律被废止

  中新网6月27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决定废止《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八部法律。

  此次决议表决废止的法律包括: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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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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