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独生子女有望每年享10天护理父母假

2017年04月14日 15:4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陶盼 通讯员张泽文)独生子女有望每年享10天护理老人假,农历九月或设为我省敬老宣传月。昨天,记者获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已于今年4月10日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提请省人大审议。

  《实施办法》(草案)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体系,为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照护等提供帮助、支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鼓励用人单位为赡养人探望老年人、带父母旅游或者照顾失能及住院老人提供休假便利。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各级社会福利彩票本级留成的公益金,百分之五十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此外,《实施办法》草案提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老年节所在公历月为我省敬老宣传月。

【编辑:陈海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