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出境游小心你的“保证金” 遇五种情况勿交纳

2017年04月24日 14:09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 

  天津北方网讯: “五一”临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示广大游客,应警惕“出境游保证金”陷阱。

  交纳时需注意

  选择正规旅行社,注意其是否有出境游资质。采用现金担保一定要是银行托管形式。应签订由旅行社、旅游者、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

  切勿将“出境游保证金”转入个人账号。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游保证金”时,应立即向公安、旅游部门报案,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遇五种情况别交

  打着“体检中心、医药公司、保险公司、培训学校、晨练队”等旗号,以“奖励福利、免费体验、团购推广”等为噱头组织的出境游;未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和“保证金协议”;旅游产品价格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不区分游客资质,对所有报名者均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汇入个人账户,拒绝采取银行托管。

  -如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提供房产、车产、在职证明等相关凭证,经各使领馆签证中心审核无误后,不需缴纳保证金也可取得签证

  -只有在游客处于自由职业或无职业,并且无房产、车产、银行存款等财产保证时,旅行社才会要求游客交纳“出境游保证金”(北方网编辑侯静)

【编辑:鲍文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