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爸爸妈妈,请你们重新接纳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失足少年:“爸爸妈妈,请你们重新接纳我”
2009年04月22日 08:59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廖亚莉法官在纠正王龙的不良生活习惯 记者 杨帆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失足少年出狱两月找不到亲人,在法官的帮助下找到工作

  昨(4月21日)上午11时,白市驿一家包装厂内,王龙(化名)正专心地印刷纸板。廖亚莉法官告诉记者,王龙出狱后非常想念父母、亲友,希望失散多年的亲人,看到报道后尽快联系他,能陪他度过“发案高危期”。

  赌气出走流浪深圳

  王龙出生在四川省岳池县石垭镇。今年17岁的他,个头不到1.7米,黝黑、瘦弱。

  王龙称,因为调皮,他读完5年级便辍学,11岁那年随打工的父亲来到广东惠州。因为工作繁忙,父亲很少和他交流,渐渐地双方产生隔阂。王龙成天在游戏厅闲逛,还认识了一些社会青年。为这事,父亲经常打他。14岁那年,父亲对他彻底失望,独自返回岳池老家,王龙则跟着大伯到深圳一家工地。不久,一位工人的饭卡丢失,大伯怀疑是王龙所为,觉得委屈的王龙负气出走。几天后,工人找回饭卡,便到游戏厅找王龙,让他回去。

  “我大伯都没叫,我不回去。”丢下这句话,王龙开始了流浪生活。

  偷电缆判刑十个月

  2007年12月,王龙在救助人员的帮助下回到老家,父母打工外出,家中无人。

  几天后,他决定前往重庆找幺爸。身无分文的他徒步从岳池走到广安,觉得路途太远准备放弃时,一位交警为他拦下一辆大巴,还给了他40元。

  王龙称,他来到杨家坪,找到了开店的幺爸,但幺爸的冷淡态度令他很难受,只住了一晚,他就跑到大渡口重新开始流浪。他经常混迹网吧,还结识了“大哥”邓某等人。从2008年2月至4月,王龙在大哥的“领导”下,先后4次偷盗价值4000多元的电缆线。2009年1月5日,王龙被判刑10个月。

  直到判决生效,法院都没能联系上王龙的父母。

  打工两月成为骨干

  今年2月10日,主审该案的大渡口区法院廖亚莉法官接小龙出狱。

  拿着廖法官给的50元,王龙前去寻找幺爸,才发现店已易主。一个亲人都联系不上,王龙只得到网吧呆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来到法院,廖法官接纳了他,并为他联系了工作。

  王龙称,厂里包吃包住,月工资700元左右,工友都很照顾他,他感到很温暖。包装厂黄老板介绍,王龙非常勤奋,人也聪明,现在厂里每道工序,他都能胜任。“我对他只有一条禁令,不准去网吧。”黄老板称,他平时安排人教王龙读报、认字,每到周末,还带他去郊游、钓鱼。

  黄厂长欣慰地称,下个月王龙将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

  希望求得亲人原谅

  “我现在有工作、有收入,不会再犯错,希望家人能原谅!”王龙说,希望亲人看到报道后,尽快与他联系;如有知情者,也可拨打966988提供寻亲线索。

  “爸爸妈妈,我已经改过了,请你们重新接纳我。”说到动情处,王龙眼里饱含眼泪。他称,自己的父亲叫毛朝富。

  廖亚莉法官介绍,像王龙这种十七八岁的少年,可塑性很强。出狱半年,是发案高危时期——同舍狱友的诱惑,像蜘蛛网般社会团伙的威逼,都是促使刑满释放人员再度犯罪的诱因。虽然老板和工友都很关心王龙,但这并不能取代家庭的温暖,王龙现在还处于“危险期”,他需要父母的关心、指导,帮他重塑人生。(罗玺 实习生 鲜璐)

【编辑:张艳红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