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了解少婚后矛盾多 新婚老人闹“黄昏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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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了解少婚后矛盾多 新婚老人闹“黄昏离”
2009年05月21日 09:21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来自江北区 张富贵(化名)晚年丧偶,后与同样丧偶的陈红梅(化名)相识结婚。婚后,发现两人差异较大,年近八旬的张富贵不得不与年过六旬的陈红梅对簿公堂。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离婚是陈红梅提出来的,张富贵也举双手赞成。因婚房产生纠纷,陈红梅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同时分割婚房。

  陈红梅称,他们是2008年1月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的。当年8月8日,两人办理了婚姻登记。婚后,两人出现矛盾。陈红梅在起诉书中说,因身体不适,她多次拒绝了张富贵的性要求,引起张不满,甚至对她实施打骂。

  张富贵说,因是别人介绍认识,婚前相处时间不长,对她了解不够。婚后才发现,两人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最主要的原因是,陈红梅要照顾她生病的女儿,经常不回家,他觉得陈红梅没把新家当家。此外,张富贵认为,婚房是他的婚前财产,不应分割给陈。

  法院认为,两人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关系不和,还分居,夫妻感情已破裂,遂判决两人离婚。此外,装修婚房期间,陈红梅拿出的证据证明,为装修花费了1.2万元,法院判决张富贵付给陈红梅人民币1.2万元。

  市老龄委办公室陈副主任称,这是我市出现的“黄昏离”现象,顾名思义,“黄昏离”就是指年龄在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他们有的是夫妻感情早就破裂,儿女成家立业后,选择离婚;也有的是第二次结婚,因了解不够,难以建立夫妻感情而离婚。目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黄昏离”增多,属正常现象。

  重庆天爱心理咨询中心陈娟称,老年夫妻对自己的婚姻不满,选择离婚,按自己的想法过剩余的日子,应是不错的选择。如希望挽回婚姻,老年夫妻就应多交流,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寻找新的共同目标,享受天伦之乐。(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田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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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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