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儿童优惠购票可改按“年龄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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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设厅:儿童优惠购票可改按“年龄标准”
2009年05月27日 14:4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久前,广东省政协委员黄西勤提出建议,儿童优惠购票以“身高标准”改为“年龄标准”。近日,省建设厅作出会办意见表示,按“年龄标准”购票基本可行,并建议物价部门进行进一步研究论证,并提出具体优惠方案。

  调查:儿童购票标准有点乱

  据了解,今年除夕开始,广州市各大公园、公交和地铁的儿童免票线已经上调了10厘米,奉行长达55年之久的1.1米免票线升高了。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黄西勤对广东省部分市区公共服务场所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目前儿童购票优惠的“身高标准”,各个行业规定不同,同一领域的不同企业规定也不同,所以标准有点乱。

  记者昨日在街头采访,不少家长对按“身高标准”购票替孩子叫屈。杨女士说,她的孩子贝贝今年才6岁,就已经长到了1.3米,根据身高“一刀切”,贝贝肯定不在免费之列。现在贝贝搭公交,也要和成人掏一样的钱。“现在的孩子营养好,发育得快,按身高标准算,肯定会有一小半的孩子都享受不到优惠的待遇。”

  对此,黄西勤说,如果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产品是由政府提供,对于需要收费的场所则应体现“儿童购票优惠,人人平等原则”。但以“身高”为标准来衡量就失去了公平性。

  建议:凭身份证可享受优惠

  黄西勤在提案中指出,儿童优惠购票应以“身高标准”改为“年龄标准”,用来平衡儿童福利。

  黄西勤建议,公共服务场所需要购票的,相关部门应以年龄作为儿童购票优惠的判别标准。至于民营性质、实施市场调节价的旅游景区和电影院等场所,政府不能干预强制执行以年龄为标准优惠购票,只能倡导其也能按照“年龄标准”予以票价优惠,“这对提升企业形象有好处”。

  从可操作性上来说,黄西勤提出,孩子没有身份证,买票要带户口簿可能会更麻烦,但不满一岁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不需要身份证就可以凭直观辨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儿童可以自愿办理身份证后便可以享受购票优惠。”

  答复:“年龄标准”基本可行

  近日,提案承办单位省建设厅作出会办意见,意见中指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成长环境的不断改善,不少营养好的孩子身高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传统认识上的身高概念。如6岁组儿童的身高普遍高于1.1米,部分甚至高于1.4米、1.5米,如果按照“身高标准”来衡量,这些孩子就应该是购买半票甚至全票,这不能维护儿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省建设厅同时表示,省建设厅负责的公共服务事业,如风景名胜区游览门票、公园门票、公交车票(含地铁票)等,支持黄西勤委员提出的具体操作建议。省建设厅还认为实施“年龄标准”基本可行,并建议物价部门进行进一步研究论证,并提出具体优惠方案,确保儿童享有应有的福利待遇。(记者许琛、实习生王世宇)

【编辑:陈薇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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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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