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3年强奸女儿百余次获刑8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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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3年强奸女儿百余次获刑8年
2009年07月08日 09: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县一名江姓兽父6年前趁幼子熟睡,强奸当时才13岁的女儿。女儿担心父亲坐牢没人赚钱,隐忍三年,其间遭父强奸至少120次。受害少女不堪淫辱逃家,返家后竟被父亲用铁链锁脚禁锢房内。法官日前依强奸等罪将兽父判刑8年。

  法官在判决书中痛斥江姓兽父,“为逞一己私欲,严重危害女儿身心健康,甚至以铁链拘禁,为社会人伦、法理所不容。”并认定他在女儿未满14岁时多次强奸,此部分判刑7年6月,女儿年满14岁后仍不改兽行,涉及“刑法”修法后的一罪一罚,累计刑责44年4月,而私行拘禁则论罪6个月,但因他完全认罪,合并只判徒刑8年。

  兽性大发时 短信“预约强奸”

  据了解,受害少女出庭时痛哭陈述忍辱三年的悲惨,她泣不成声地说:“我怕爸爸被抓去坐牢,没人赚钱,两个弟弟怎么办?”还说:“一开始我只要反抗就被爸爸打,打久了,我干脆不反抗。”兽父则在检方侦讯时否认强奸女儿,直到今年2月法院审理时才认罪,但他辩称女儿不读书,逃家交男友,才把她锁起来。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2003年间,从事建筑工的江姓男子(34岁)带着一女二子与续弦,住进台北县淡水镇某工地。11月某日上午,他趁家人外出,把当时13岁的女儿叫进房间猥亵,还说:“不听话就掐死你!”但因她用力抗拒而作罢。

  当天晚上,江以妻子不在,女儿要照顾弟弟为由,叫女儿与读小学的弟弟同睡一床,再趁儿子熟睡后,爬上床强奸。

  之后江约每周一次在工寮、住处或汽车旅馆、货柜屋等地强奸女儿,有一回还在汽车旅馆服用不明药丸后看A片助性,连奸女儿两次;甚至出外工作性欲大起时,发短信“预约强奸”,命女儿不要锁房门,否则以后就不让她上学、打工,在家中天天强奸她。

  继母不忍恶行 揭发逆伦惨剧

  由于江每次都避开续弦强奸女儿,因此妻子不知情,但他两名幼子多次听到姐姐房间有挣扎声,好奇架梯子爬上去,从木板隔间上方目睹父亲压着姐姐。从2003年11月到2006年12月的3年间,他至少强奸女儿120次。

  为弟忍辱遭奸3年后,2006年12月16日,16岁的少女终于受不了逃家,同月底被父亲劝回后遭毒打,并用铁链加锁扣住她脚踝,另一头扣在房间衣柜脚,房间门也另上锁头。所幸继母两天后回家发现女儿遭囚禁,于心不忍报警,才揭发这件丑陋的逆伦惨剧。

  律师认为,“虽是法律许可范围,但真的判太轻!”“法官可能审酌被告认罪才轻判。”

  熟人强暴案 竟高达七成

  根据台“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统计,截至5月底,今年全台共通报3748件性侵害事件,并以12岁到18岁最多,共1576人。去年全年全台共通报8521起性侵害事件。台湾家防会副执秘张秀鸳表示,岛内发生的性侵案件,“熟识强暴”就占了七成,地点多在住家。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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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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