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现离婚指导师 分文不取劝离也劝合(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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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出现离婚指导师 分文不取劝离也劝合(图)
2009年07月08日 13:57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婚姻法律问题催生离婚指导师

  指导师呼吁成立专门离婚指导机构让人们面对“死亡”婚姻不再困惑

  常言道:“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然而,近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却悄然出现了专门指导人离婚的“离婚指导师”。

  据悉,目前我国已经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职业,但这种专门为准备离婚的人士提供咨询服务的职业在全国尚属罕见。

  离婚指导师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其发展前景如何?一系列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好奇。

  本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这一新生职业的创始人———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才富。

  不幸婚姻引发三大社会问题

  提起缘何产生做“离婚指导师”这一想法时,才富简单明了地说:“这与我多年做律师的从业经历有关。”

  原来,才富25年前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法院设立的咨询接待室工作过一段时间,主要为前来法院打官司的人提供咨询服务。

  “通过对一段时间的咨询服务进行总结,我发现80%的咨询者都是咨询离婚问题,而太多的人对离婚所触及的法律常识一无所知,这引起了我对婚姻法律问题的重视。”才富说,“从事专职执业律师后,我的业务范围更广了,不但可以为一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还担任了一些公司的法律顾问。但我时刻没有放弃对婚姻法律问题的关注。”

  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才富发现,一个人的成长轨迹及事业发展大都与婚姻幸福与否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

  首先,在一些成年人所犯的杀人、伤害等刑事案件中,一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原始诱因始于不幸婚姻,一种情况是想离离不了,另一种情况是想结结不成。其次,一大部分精神抑郁症或精神病患者的原始病因与受不幸婚姻刺激有关。再次,一些家庭式民营企业因离婚导致破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有关数据统计,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十大法律风险之一。

【编辑:陈薇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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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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