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食客店内吸烟 直接处罚餐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政协委员建议:食客店内吸烟 直接处罚餐馆
2010年01月28日 15:24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实施多年,《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也已实施一年有余,但在政协委员刘绮菲看来,禁烟令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刘绮菲委员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在严格一切公共场所禁烟的同时,对于有法不依的经营单位应进行实实在在的处罚。

  刘绮菲委员说,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有法可依的,但执行得却不是很好。“比如很多餐馆漠视禁烟令,怕得罪客人,对吸烟的顾客不闻不问,严重侵犯了不吸烟顾客的合法权益。有些贴着规定的餐馆,甚至称写着‘禁止吸烟’的标牌只是为应付检查贴的。在这样的标牌下客人吞云吐雾,不仅是对公德的嘲弄,更像是对法规的挑战。”刘绮菲委员说,既然严格禁止在一切公共场所吸烟,以绝对保障不吸烟人的权利,政府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

  刘绮菲委员在提案中给有关单位支了一招,建议设立举报制度,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立即调查,发现餐馆执行禁烟令不力,放纵顾客吸烟的,就直接进行处罚。“既然餐馆只顾赚钱漠视法规,就要让它把违法获得的利润吐出来。”(记者孙莹)

  刘绮菲委员希望通过地方立法,严格禁止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一切公共场所——即私人领域之外的一切可能导致不吸烟人被动吸烟的地方吸烟。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