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委会:市民春节消费谨防多种陷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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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消委会:市民春节消费谨防多种陷阱
2010年02月08日 16: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2月8日电 (记者 郭虹)春节即将来临,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今天针对传统的消费热点发布信息称,在传统节日期间,市民更应注意预防消费陷阱,为此,重庆市消委会提示消费者春节期间注意七个方面问题:

  一、谨防就餐陷阱

  春节亲朋好友聚餐已成不可或缺的节目,消费者到餐馆就餐时要谨防餐馆推出的节日大餐存在加价不加量,或设置最低消费,或限制打折范围,或限制打折券使用期限和范围,强制消费套餐等消费陷阱。

  二、小心“降价促销”暗含消费圈套

  节日期间,消费者谨防不法商家以“直销价”、“全市最低价”、“惊爆价”、“跳楼价”等颇具诱惑力的广告抛售积压陈货、滞销商品、残次商品甚至是假货。消费者购买时一定小心比对,避免陷入 “降价促销”的消费圈套,切莫忽视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不准自带酒水”等 “霸王条款”造成的权益受损。

  三、注意返券式消费方式所导致的盲目消费

  返券式消费容易造成消费者循环购买,这种方式看起来与商品打折一样,但实际上必须购满规定数额商品才能获得赠券,获得赠券后的消费者为了使用赠券,又在不知不觉中循环购物,容易产生盲目消费。因此,消费者在这种消费方式面前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理性消费。

  四、购买玩具“四要看”

  春节期间,为孩子购买玩具时,一要看准玩具上是否有3C标志,没有3C标志的玩具不能购买;二要看安全警示语,有一定危险性的玩具应在家长监护下使用;三要看适用年龄范围,要根据小孩年龄选购玩具;四要看是否有说明书,说明书上是否有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玩具组装程序图,以免购买后孩子无法使用。

  五、警惕缺斤少两、掺杂使假等侵权行为

  节日期间一些不法经营者采取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或者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以假赠送、假抽奖等进行欺诈销售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六、索要和保留消费凭据

  消费凭据不仅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证明,也是享受“三包”、维护自身权益、主张法律权利的直接证据,因此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留消费凭证。

  七、了解消费维权渠道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或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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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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