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日发布的消费者投诉分析显示,近期因洗染店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引发的投诉明显增多。
商先生在一家洗染店送洗夹克,洗后衣服出现掉色问题,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商先生称,这件衣服刚买了不到半年,有发票为证,但给该店提供时对方却视而不见,只称最多赔偿洗衣费的10倍。商先生经咨询了解到,按洗染行业规定,购买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0%。消费者要求商家按规定予以赔偿。目前,此投诉仍在调解中。
陈女士送洗一件大衣,发现取衣单上注明:“出门概不负责,在24小时内投诉有效”。一周后,陈女士到该店取回衣服,回家数小时后发现大衣多处损坏,于是立刻返回商家要求赔偿。但洗染店则以陈女士将衣服拿出店、且无法证明在该店洗涤为由拒绝赔偿。
据统计,5月份,北京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受理洗染服务类投诉89件,位于居民服务类投诉首位,投诉量较去年同期增加近40%。(记者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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