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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毁账本”也毁不掉违纪事实

2015年09月30日 10: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自知严重违纪,负责相关工作的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农科所干部顾本新在得知区纪委要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审计后,竟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提前焚烧损毁。近日,顾本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顾本新自以为账本被烧毁、证据已缺失、审查无依据,罪责就逃脱掉了。其实,其行为并没有让违纪事实成为证据“孤本”。他的违纪事实早已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只不过是给纪律审查过程制造了些许障碍而已。企图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只是一种幻想,最终换来的还是被开除党籍的下场。

  纪律审查肩负着党纪党规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讲规矩、重程序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没有程序、不讲规矩就没有纪律审查。就该案而言,汉南区纪委对顾本新违反党纪行为的审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恰当处理,体现的是公平正义,维护的是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现实生活中,有的违纪党员干部不是自觉依照党规党纪修正错误,而是“研修”纪律规矩的监管盲区,甚至拿销毁证据等拙劣方式对抗组织调查。但最终,充分确实的证据“链条”却足以成为对其进行处理的依据。由此可见,“研修”纪律断章取义与“烧毁账本”灭失证据都是掩耳盗铃的把戏。

  伪造、隐匿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隐瞒事实真相,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等行径成为纪委通报被“双开”官员时的一个高频词。若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这些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时往往抱有侥幸心理,总以为只要精心设计、巧妙掩盖,就能瞒天过海、逃避法网。但透过一个个案例可以看到,所有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最后都在党纪面前败下阵来。

  纪律审查是严明党纪、严惩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服务于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政治任务。在“烧毁账本”案例中,妄图灭失证据形成证据“孤本”,却毁不掉早已形成的证据“链条”。这种玩“火”法,只不过让火加快了其“自焚”的速度而已。这起案例,可以警醒那些已进入纪检监察机关“视野”的党员干部,无论对抗组织调查的手段再翻新、再高明,都不过“技止此耳”。(柏建全)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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