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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评:践行“人民至上”,用好用活民法典

大洋网评:践行“人民至上”,用好用活民法典

2020年06月02日 14:07 来源:大洋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地评线】大洋网评:践行“人民至上”,用好用活民法典

  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如果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次起草民法典算起,民法典编纂的过程足以称为“六十六年磨一法”。六十六年间,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底图上描绘出波澜壮阔的画卷,一路爬坡过坎,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民法典根植于当代中国之实际,汇集十多部民事单行法,科学而系统地回应了时代之问。民法典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良法让法治存在于人们的行动之中,从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正所谓,善治始于良法,良法孕育善治。所以,有人把宪法比作高高飘在空中的旗帜,把民法比作踏在大地上的“脚步”。虽然每一步看起来都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把国家的治理目标落实了下来。民法典作为“万法之母”,不仅为国民的民事权利提供了全面的保障,而且维护法律秩序、引领良好风俗,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推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再完善的法律文本,如果不能有效地实施,也会有损法律的权威,还会阻碍法治的实现。民法典要在实施中,与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挥出体系的合力。同时,民法典要通过法律解释和审判实践,不断完善自身的体系,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在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呵护着人民的权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譬如,民法典彰显对网络时代隐私权、虚拟财产的保护,细化网络侵权责任;民法典创设“胎儿利益保护”,把人格权保护拓展至“摇篮以前”……民法典的问世,是完善社会治理和市场经济的重要一步。然而,民法典有所为也有所不为。面对变动不居的现实,民法典自然无法尽善尽美、面面俱到。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人类文明史上,优秀的制度成果往往是大国崛起的标配。同时,优秀的制度文化涵养着国民的素养和精神,不断把大国崛起引向新的境界和天地。德法兼修历来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所以,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它成为全民法治教育的蓝本,并以此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思维、公共意识和理性精神,让法治中国行稳致远。

  广州日报评论员 广言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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