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择优对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进行资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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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将择优对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进行资助
2010年03月17日 09:36 来源:太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留学回国人员的科技活动将被择优予以经费资助。昨天(16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国家和山西省2010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据介绍,申请国家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请山西省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的;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此外,进入山西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员可以申请资助经费。

  国家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山西省资助项目分以下三类:重点项目资助牞用于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从事山西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普通项目资助牞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其他类资助牞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考察、讲学等活动以及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国内合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申报函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李晓并 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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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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