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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日本战机缺乏对地攻击能力 无法先发制人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0月22日 09: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日本空自F-15J战斗机
资料图:日本空自F-15J战斗机

  近年来,日本强力推进其“军事大国”的进程,大力渲染来自其他国家的所谓威胁,以此为借口提升军事实力。打着“防备外国军队攻击日本西南离岛”的旗号,日本防卫省自去年起从各部队抽调2000名自卫队员,组建成一支“离岛防卫部队”。今年3月起,其中一部分队员在美国本土接受美军训练,并参加美日举行的夺岛联合军事演练。

  从日本目前的《自卫队法》来看,无法组建第四支军事力量。但日本防卫省却已经购买武装海军陆战队的装备,抱着“侥幸”和打擦边球心理妄想组建一支实力强大的“准海军陆战队”。该如何看待日本这一企图推行军事正常化的行为?这支“准海军陆战队”离最终成型还有多远?

  美国默许的文字游戏

  按惯例,离岛防卫一般由海军陆战队负责执行,日本组建离岛防卫部队则可被视为提高守卫级别的信号。

  日本防卫大臣森本敏在上月初的参议院答辩中就明确表示,自卫队应该具备独自守卫离岛的能力,表示出单独组建海军陆战队的意向。

  军事评论员朱江明告诉南方日报记者,理论上日本不能拥有攻击性军种,而且海军陆战队的性质就是攻击,真正核心的任务是登陆突击别国的海岸和岛屿。组建这样的部队对日本自卫队“防守”的性质是一种颠覆。

  根据现行的日本自卫队法,在陆上、海上和航空自卫队的基础上组建第四支军事力量的难度很大。一方面需要在国会修改通过《自卫队法》,另一方面需要动用巨大的防卫预算,而且还将受到亚洲国家的牵制。

  但按原日本外务省政务次官东祥三的说法:仅依靠现在的自卫队,不可能承担诸多岛屿的防卫任务。甚至政治立场比较温和的日本前首相村山富市也认为,日本必须保持武装,称:“贯彻专守防卫、出于必要的自卫保持最低限度的实力组织自卫队是为宪法所允许的。”

  据悉,日本防卫省的初步计划是,将目前这一支2000人的“离岛防卫部队”,训练成一支“准海军陆战队”,归属于陆上自卫队(陆自)编制,而其主要的配备,参照美军海军陆战队的武器配置原则来实施。

  中华日本学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冯玮对南方日报记者说,基于上述背景,日本若组建准海军陆战队,丝毫不令人感到惊讶。日本惯于玩“文字游戏”,即使不会使用“海军陆战队”这个名称,但美国既已帮助日本进行人员培训,是否允许组建这样一支“特殊部队”已不是问题。

  和平宪法不断被突破

  受到二战战败国身份的限制,作为东亚最大的海洋国家,日本是没有海军陆战队建制的国家

  朱江明对记者说,由于日本是战后被美国完全占领的国家,其安全防卫交给美国人解决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对于国防并没“太操心”。而且那时的中国还没这么强大,苏联重欧轻亚,太平洋地区还不是其战略第一考虑。相较之下,德国被美苏分割占领,如果军事力量太弱对整个西欧来说都是有风险的,所以德国国防军在冷战时期就慢慢正常化了。

  可以说,整个东亚地区甚至包括其盟国在内的韩国都对日本不放心。

  “即使这样,目前的日本自卫队本质上就是一支军队,而且有相当强大战斗力。日本‘日向级’舰,可以起降直升机,属准航母。日本的主战坦克性能,甚至不输给美国。”冯玮说。

  早在1952年“旧金山和约”签署后不久,日本即开始建立“海上警备队”。同年公布了《保安厅法》,设置保安厅,由首相吉田茂亲自出任第一任厅长。此后又将警察预备队改组为拥有11万人的保安队。

  美国则根据“以亚洲人对付亚洲人”的策略,着力增强日本准军事力量装备。1952年11月,日本和美国签署了包括1500吨级战舰“自由门”在内的日美船舶租借协定。

  1954年3月2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草案纲要,随之建立了“以防卫直接侵略和间接侵略为主要任务,必要时维持公共秩序”的陆上、海上、空中自卫队。

  2010年12月,日本防卫省又公布了重新修订的新《防卫计划大纲》最终方案概要。“新大纲”提出,日本应打破这种力量均衡部署的方式,转以防范恐怖袭击和侵占离岛,要特别重视部队的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在冯玮看来,日本突破和平宪法的动向始终不断,中日包括钓鱼岛主权之争在内的矛盾所以周而复始,最重要原因就是在冷战结构逐渐形成的背景下,盟国不仅没有对日本的军国主义余孽进行彻底清算,而且在美国的扶持下,日本迅速重整军备。

【编辑:王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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