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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揭秘解放战争陈赓挑战林彪:急得喊出变味英语(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5月24日 13:1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再次与林彪发生分歧

  如果以上算是陈赓与林彪发生的第一次作战分歧,那么第二次分歧则是攻打广州。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般威势震慑着敌人。中旬,广州守敌有弃城南逃迹象。

  这个时候,林彪却接连几次发来给陈赓并报中央军委的电报:令四兵团后尾主力原地停止待命,先头追敌部队如未抓住敌人,并无把握吃掉敌人时也都现地停止,准备由曲江、英德地区直向西平行入桂,以达成协同四野于湘桂地区解决桂白(崇禧)问题。

  毛泽东代表中央军委于10月10日23时复电给四野并告陈赓:完全同意你们建议,陈赓兵团即由韶关、英德之线直插桂林、柳州,断敌后路,协同主力聚歼白匪。

  接连收到这些电报,陈赓根据这次大迂回的作战方针和当前情况,经过反复考虑,认为林彪关于把白崇禧集团歼灭在湘桂边境,不使其退入广西老巢的想法是对的。但在这时命令第四兵团转往桂林、柳州地区堵击白祟禧集团的主意,是欠妥当的。因为,四兵团各部正沿粤汉铁路兼程追赶逃敌,以每日130里以上行程前进,广州指日可下。这时为了执行断敌后路的任务,四兵团如向桂林、柳州前进,直线距离有1300里,以时间计算不如就近调派四野所属部队迅速;四兵团则不如直下三水,打下广州后不停留地由水路运输,经梧州直取南宁。

  问题是,这次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同意了林彪的意见。

  一个在前线的战役指挥员,自己有了与上级及中央军委不相一致的想法,如果向上提出,会不会干扰统帅部的决心?为此陈赓忐忑不安。他熟悉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就是上级对下级下达重要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并且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但上级组织的最后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

  这次开始收到林彪发来的电报,陈赓感到此事需要磋商,因此林彪和中央军委的有关电报没有下达给各部队。陈赓首先召集兵团党委委员们开会讨论,他的意见得到兵团其他领导的一致支持;又经与其他有关负责同志磋商,他就根据反复考虑的那些意见,亲自起稿,于10月10日3时发给致林彪并报中央军委的电报。电报后半部说:“四兵团如立刻向桂林、柳州前进,实际上仍需集结队伍、重新动员的时间。则一方面路远赶不上,另一方面广州不能获得迅速解放,有两头失准备的顾虑。……也许这是偏重局部的看法,你们从全局打算认为必要,命令一到,我们坚决执行!如何请复。”

  毛泽东接到陈赓的电报,认为陈赓的意见符合战场实际,也为陈赓越来越精于军事谋略而高兴。于是,毛泽东立即于10月12日3时起草了致林彪的电报,接受陈赓的意见,决定四兵团仍照原定任务行动。

  10月13日,陈赓即电各军督令部队继续向广州疾进。

  毛泽东在10月12日曾经指示:“如查明广州一带之敌向广西逃窜时,陈赓兵团即不停留地跟踪入桂。”

  根据这一指示精神,陈赓得知左路军进入广州市区,守敌已向西南方向逃跑时,即决定右路军所有部队一律不进广州,不停留地追击逃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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