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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获一次性补助

2013年06月18日 14:57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来说,这是一个事关“钱袋子”的好消息:大河报记者昨日获悉,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这将涉及我省5.6万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据介绍,具体发放对象为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按照要求,符合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后30日内,由本人提出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经审核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合格后给予发放。2011年、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各地要于今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大河报 记者蔡君彦)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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