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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五省(区)完善大学生征集优待政策

2013年11月05日 09:49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兰州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兵役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重点完善大学生征集优待政策。

  《实施办法》规定,西北五省(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允许大学生在院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升学考研推荐加分,专业学科转换,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工龄。各省(区)每年组织公务员考录、专武干部招录、政法干警招考时,要分别按照不低于10%、50%、25%的指标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退伍大学生士兵,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办法》还对大学生士兵参加军官选拔、复学后的学历升级等方面的优待进行了明确。据悉,兰州军区要求西北五省(区)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25%以上,省会(首府)城市达到30%以上。(记者马三成)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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