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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解放军年度装备工作:装备管理试行问责制

2014年02月13日 09:03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关键词:法规

  深入贯彻 装备管理条例

  经习主席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管理条例》自201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军装备系统的一件大事。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装备管理条例》,总部又颁布了13部配套规章。这标志着我军部队装备管理工作进入依法管装、从严治装的新阶段。

  2013年年底,四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装备管理条例》,切实把依法管装、从严治装落到实处,提高装备管理工作水平,保障部队完成作战、训练、执勤等各项任务。

  “随着我军使命任务不断拓展,大量高新技术装备陆续配发部队,装备体系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对装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装备管理条例》,是依法管装、从严治装的重要举措,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装有关部门领导介绍说。

  新修订的《装备管理条例》,明确了一些“硬杠杠”。例如,条例明确规定:“装备管理工作检查、考评不达标的,不得评为年度全面建设先进单位”。条例还适应装备管理体制的调整变化,对相关人员职责重新进行了明确规范。

  记者从总装机关获悉,“十二五”后两年,全军部队装备管理工作将以强军目标为统领,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牢固树立“管为战”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装备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全面规范装备战备、训练、保障、日常管理和装备机关工作秩序,不断提高部队装备工作实战化、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问责

  装备管理试行问责制

  1月初,各大单位装备部门相继收到一份沉甸甸的文件:《装备管理问责组织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从总装机关获悉,今年装备管理问责制将在全军部队推行。

  此前,装备管理问责制已经在沈阳军区部队试点,在官兵中引起较大反响,促进了装备经常性管理工作的落实。

  2013年12月,新修订的《装备管理条例》增加了对装备管理问责的要求。为使各级各类人员明责、知责、尽责,建立涉及全员、普及全装的责任体系,总装机关在总结试点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了《装备管理问责组织实施办法》。

  翻阅共7章、30条的《办法》,记者看到,该《办法》适用于军以及相当等级以下人员,问责的内容涵盖装备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既包括总体的装备管理组织,也有具体的装备使用动用;既涉及装备的保管保养,也涉及装备技术革新;既有战备工作问责,也有安全管理问责……

  据介绍,为增强问责工作的操作性,《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首长和机关在装备管理问责方面的职责,对问责的报告、通报和登记等制度进行了规范,依据条令条例制订了处罚标准,并规范了装备管理问责的方式和程序,使《办法》实用、管用、好用。

  关键词:标准

  军用标准化开启新篇章

  新年伊始,全军标准化工作又一项成果“瓜熟蒂落”:经审批,《军事基础共用数据模型》和《军事基础共用数据字典》下发全军各有关部门,明确了全军军事基础共用数据建设的核心标准,为实现数据资源纵向贯通和横向共享奠定了基础。

  这只是2014年军用标准化工作的“冰山一角”。近日,记者从总装备部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全军将以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军用标准化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强理论研究,推动顶层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刚性要求,并围绕军民融合、改革创新,开展一系列引领全行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军用标准体系将得到进一步优化。通过系统梳理军事需求及军用标准体系,将废止一批不再适用的军用标准,发布现行有效国家军用标准目录,以更好地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需求。

  军用标准将更加科学适用。通过专题开展跨领域、跨系统标准的技术协调,加强各层级标准的衔接配套,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标准自主研制和验证,全面提升军用标准技术水平。

  军用标准化工作将为军民融合提供更多、更好的“接口”。军民标准化工作协商机制和联席会商制度、军民共用领域标准共建共享机制、军民标准化衔接机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军队系统强制实施机制等一批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得到确立和完善,通过标准化接口实现“军转民”“民参军”的军民融合路子将越走越宽。

  新的一年,军用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在装备的科研立项、定型、采购等环节,陆续建立标准贯彻实施联合审查机制,并实行“一票否决”。(朱珉 记者 张晓祺 王天益)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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