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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关上潜规则的后门 “明规定”才会打开大门

2014年05月19日 09:01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再赴兰考,参加并指导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说的这番话,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潜规则,顾名思义,虽没有明确条款见诸文字,却已在不少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盛行。例如,采购要“回扣”、看病给“红包”、升学需“意思”、贷款得“分成”等,这些潜规则,就像看不见的手,不成文却有约束力,心照不宣而有传染性。

  有人将潜规则喻为“蓄粪池”,社会生活中很多见不得光、看不见、摸不着的“污泥浊水”都注入其中。潜规则之下的“关系学”和钻营术,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更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潜规则缘何会大行其道?制度的不完善、权力没有放进笼子等因素,是其滋生的土壤。但“风成于上,习化于下”,如果干部循照潜规则做事,群众当然就照此行事。只有各级干部关上潜规则的后门,“明规定”才会打开大门。可以说,铲除潜规则的利器,就攥在各级干部手里。牵住这个“牛鼻子”,就扼住了潜规则的“咽喉”。

  潜规则就怕“上台面”,阳光是杀灭这一毒瘤的良药。只有让权力多“晒阳光”,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就会被挤压,以致无处遁形。

  与潜规则相对,“明规定”不怕“摆上桌”,是潜规则的克星。古人云,“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而“畏法度者最快乐”。领导干部只有始终用铁的法律制度监督约束自己,才能让潜规则无法近身。

  正如马克思所说,“陈旧的东西总是力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潜规则有潜伏之患,仅靠一朝一夕难以痊愈、断根。各级干部只有时刻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常照镜子、常洗澡,才能彻底铲除潜规则。(侯磊)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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