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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集团军副军长:实战化训练求“场”若渴

2014年07月16日 10:15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训练场地,是部队实践能打胜仗的练兵舞台,也是影响部队实战化训练的老大难问题。随着形势任务、部队编制、武器装备的不断调整变化,实战练兵对训练场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已经成为部队不敢训、不能训、训不实的重要原因。

  目前,我军实战化训练求“场”若渴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型训练场地“缺”,年度没有综合检验任务的部队无法展开团以上战术训练。小型训练场地“少”。各级营战术训练场还存在种类不完备、数量不够用、层次不齐全等缺口,远远满足不了战术训练和实兵演习需要。保障实弹射击“难”。实战必打实弹,但受场地内居民多、地幅面积小、缺少有利地形等条件制约,实弹检验不得不设定一个时段“集中打”、跳出战术背景“位移打”和违背实战标准“固定打”,偏离了实战化要求。距离部队营区“远”。一些训练场地远离部队驻地,无法保障平时早出晚归训练,长期处于少用、难用、甚至不用的尴尬境地。实战环境构设“简”。主要是地形环境与部队任务地域不一致、功能设置与现代战争形态不一致、条件模拟与作战对手能力不一致,部队“从训练中学会打仗”缺乏实践平台。

  习主席强调,“要坚持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统筹规划,灵活采取军地土地置换的方式予以破解,扭转部队一边有“土地”闲置、一边没“场地”训练的尴尬局面。一些部队在营房整治过程中也尝试过土地置换渠道,但多用于改善营房基础设施,以致生活保障的标准“水涨船高”、训练保障的病灶“久治难愈”,使打赢“唯一”变成了建设“之一”。此外,有的训练土地被周边居民侵占蚕食,有的训练场地土地产权存在争议,有的影响部队训练的场区内居民难以搬迁。应当把训练场地建设作为国防设施建设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尽快建立军地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沟通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

  训练场地的实战化标准越高,训练离实战就越近,部队打胜仗的能力就越强。提高建设训练场地的实战化标准,应充分考虑到几种情况:有足够的战场容量,根据各种武器装备性能和各级战术训练的实际需要,完善拓展训练场地建设,满足各种类型部队实战练兵需要;有相似的地形环境,针对不同方向部队的不同作战任务,最大程度选择近似未来作战地域的地形建设训练场,使实战化训练与备战工作相契合,与使命任务相结合,与作战行动相吻合;有实弹的检验场地,把能打实弹作为实战化战术训练场地建设的重要标准,针对新型装备射程不断增加的实际,既要保证直瞄火器有良好的“背弹面”,又要考虑间瞄火器有安全的“落弹区”,真正使“实兵实弹检验”进入与实战要求相匹配的“全程模式”;有高效的使用效益,把训练场地建设纳入部队营区建设整体规划,尽力做到靠近营区、便于机动、有利维管,确保一场多用、多场联动、整体建设,最大限度提高场地使用效率,确保部队能够用在平时、训在全时,真正在专攻精练中研究打仗、适应打仗、能打胜仗。

  ——摘自作者在集团军党委机关战斗力标准大讨论上的发言(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副军长 安卫平)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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