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陕西加强党管武装工作 未经人武部不得任免专武干部

2014年09月03日 16:23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从突出管政治方向、管思想建设、管组织领导、管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科学发展入手,分7大类28小项对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党管武装的制度机制、目标原则、职责要求、综合保障以及检查考评等逐一进行细化量化,使今后抓武装工作有了硬杠杠。

  该《意见》明确提出“八个纳入”:即各级党委、政府将党管武装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将支持驻军部队建设和武装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将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和优抚政策落实等纳入双拥先进评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专武干部选拔录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考核管理,未经县(市、区)人武部考核、提名,不得调整任免;将人武部、预备役团和武器装备仓库拆迁翻建等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将国防教育、征兵工作、应急力量建设等纳入国防动员建设范畴;将党管武装工作纳入对党委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该《意见》规定: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由同级地方党委书记兼任,预备役师、旅、团党委第一书记由该部队的第一政治委员担任,通常由省委、市委常委兼任。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是党管武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政策规定,主动抓好工作落实。《意见》还规定:每年8月份为“国防教育宣传月”、全省每年推出1个有重大影响的党管武装先进典型,每4年组织开展一次“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建设、支持武装工作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常超 张帆 记者 齐小英)

【编辑:高辰】

>军事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