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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军事训练监察机构要以“零容忍”正风肃纪

2014年12月23日 08:49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在依法治训中提升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

  习主席反复强调,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做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开启了依法治军的新征程。强军必兴训,兴训须依法。贯彻习主席重要战略思想,最关键的就是要在依法治训中提升实战化水平,不断夯实部队打赢未来战争的能力基础。

  着眼时代需要,建立与时俱进的训练法规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立一套与时俱进、完整配套、与打仗标准无缝衔接的训练法规,是依法治训的奠基工程。我军历来十分重视训练法规建设,曾先后多次编修训练与考核大纲。1990年颁布首部《军事训练条例》,明确“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的训练原则;2002年颁布施行新的《军事训练条例》,又将“依法治训”首次纳入军事训练方针,有力提升了军事训练正规化水平,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生成。

  时代性是训练法规的重要品质。法与时变,礼与俗化。信息化条件下,战争形态、作战方式和制胜机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军事训练也在全面转型之中,战斗力建设和军事训练创新发展面临许多新的矛盾问题亟须破解,迫切呼唤与之相匹配的训练法规体系。训练法规集中反映军队对战争的适应程度,法规滞后于战争,训练就会偏离实战。必须强化信息主导、体系支撑、精兵作战、联合制胜的理念引领,对照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标准,以新一轮大纲编修为契机,全面审视现行训练法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要求的,不利于提高部队实战能力的,该废改的立即废改;对打赢未来战争迫切需要的,该新增的抓紧新增,切实把实战化要求体现在全方位,把实战化标准融入全要素,使训练法规与使命任务相统一、与作战条令相衔接、与能力需求相适应,保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大力推动部队训练向实战靠拢。

  体系化是训练法规建设的基本要求。随着训练实践的创新发展,我军军事训练法规体系纵向不到底、横向不到边、衔接配套不好的问题逐步显现,特别是有的训练“无法可依”,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现象,组训随意性大。必须着眼训练方式转变、训练领域拓展,抓好法规“拾遗补缺”和“双向延伸”。纵向上,重点是贯彻精确作战、体系作战要求,规范组织单装终端标准化训练、单元要素合成训练、作战体系融合训练的法规体系;横向上,重点是贯彻联合制胜和军队“走出去”战略要求,完善组织战略战役联合训练的法规体系。

  前瞻、开放是保持训练法规生命力的关键。训练法规若不适度超前,总在军队发展、训练实践后面亦步亦趋,终将摆脱不了落后境地,特别是有些法规修订耗时2到3年甚至更长,往往一出台就面临淘汰。必须紧跟军队改革大势、作战发展方向、装备换代步伐,着眼军事训练加速转型需要,按照源于实践、引领实践的要求,前瞻设计制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训练法规体系。当前,关键要与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相适应,推动法规“立改废”进程,推出能够规范和引领战区联合训练的法规体系。还应保持训练法规的开放性,加快法规更新步伐,适时推出“升级版”。应推动训练法规的电子化,依托网络平台进行更新发布、检索查询和意见反馈,充分发扬军事民主,鼓励官兵讨论,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定期修订完善,实现开放滚动发展。可建立健全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评估修订机制,对编写的条令法规进行跟踪调查,以评估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强化法治思维,打牢依法抓训练的思想根基

  苏格拉底有句名言: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在军事训练领域,若各级组训施训人员法规意识淡薄、守法精神缺失,那么再科学完备的法规体系也会“悬空”、成为摆设。必须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意识培育,让法治为本的治训思维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领导决策、机关指导、基层运行三个层面同频共振。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训理念的深入宣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法规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得到逐步提高,但也存在拍脑袋就定调、拍胸脯就办事的现象,说明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与军事训练创新发展需要还有差距。将欲治人,必先治己。法治的真谛是法大于权。突破“人治惯性”,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行为自觉和能力水平,坚决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轻法。要健全重大训练活动和建设项目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有机统一,使决策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和结果都合法依规。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训练改革,解决训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机关依法指导,是依法从严治训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决克服唯上不唯法、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理大于法、利大于法等落后思维,真正使依法思考谋划、依法制订计划、依法督导检查、依法解决问题成为“本能反应”。要在认真学法、真正懂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上下功夫,提高依法指导训练的能力。当前,各级主要精力和各项工作都在向打仗聚焦使劲。要特别注重依法加强机关内部的统筹协调,防止政出多门一味做“加法”、重大演训活动多线条扎堆安排,造成部队疲于应付,日常训练难以有效落实。

  基层广大官兵牢固树立法治为本的治训思维理念,是构建军队依法治训大厦的基石。当前,一些部队在组训施训时,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按计划按电话、不依法规凭经验的问题,训不涉险、险不练兵和按考施训、不考不训的现象也没有完全杜绝,训练盲目性和随意性大,严重制约训练实战化水平提升。究其根源,主要还是法治信仰缺失、法规观念淡薄、法治思维不强。要加大依法治训方针宣传力度,让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成为官兵常态化的思维和行为习惯,真正做到心有所敬、行有所循,确保各项训练指令畅通无阻、实战化训练要求执行到位。

  狠抓末端落实,形成法之必行的依法治训态势

  军之不训,与无军同;训之不严,与不训同。治军必先治训,治训务必从严,从严重在依法。这是我军实践经验的深厚积淀,也是战斗力生成规律的内在要求。如果训练法规仅仅在上层空转、落不了地,依法从严治训的标签贴得再好、喊得再响,战斗力标准也立不起来,实战化训练也深不下去。

  信息化条件下抓依法从严治训,末端落实越来越重要。这是由信息化战争强调精确作战的特点和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生成规律决定的。未来联合作战体系的基本构件是技术含量高的单装终端和系统中的每一个具体岗位,体系作战能力的基础是单兵单装能力。要在精确对抗中赢得战争,作战体系中的每一个战术动作、每一个技术操作都必须做到精细化、规范化、流程化。实现的主要途径就是严格落实训练法规,首先把每一个终端练确实、每一个动作练娴熟、每一个单兵练精悍、每一个程序练标准,促进人机、人装精准结合,而后按照单元要素合成、作战体系集成训练的路径,逐级形成体系作战能力。

  严整训风是依法从严治训的重要保证。训风不实,不仅练不好兵,还会把部队风气搞坏。不可否认,当前部队训练搞一招鲜、花架子、假把式的不正之风尚未彻底根除。必须强调重典除弊,严整训风演风考风,严厉治虚打假,引导各级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打牢训练基础、提高战斗力上。突出整治重点,从克服念稿子、背台词、走程式等形式主义入手,向纠治基础训练不落实、战术训练走过场、考核评估搞平衡、不按实战抓训练等深层次问题拓展,以优良作风促进军事训练落实。

  应充分发挥各级军事训练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灵活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经常性监督与随机检查、实地检查与暗访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察力度,拓宽监督渠道,用好信息手段,提高监督监察实效,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同时,应及时建立监察档案,强力推动被监察单位认真检讨反思、逐项整改,确保依法治训落地生根。(周尚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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