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劝父自首免予刑事处罚 父谢部队培养了好儿子
“感谢部队,不光帮我培养了一个好儿子,还把我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近日,武警新疆兵团指挥部八支队六中队下士艾涛的父亲在给中队干部打电话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3年初,艾涛的父亲受他人蛊惑入股参与非法开采稀土矿,事发后又畏罪潜逃。艾涛长期在部队接受法律文化的熏陶,法律意识比较强,得知情况后劝说父亲投案自首。其父自首后,因主动投案且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这是八支队坚持开展法律文化建设带来的成果。
“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八支队党委始终坚持把法律文化建设作为依法治警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注重以法铸魂固根本、以法聚力强管理、以法育人促成才,有力促进了部队全面建设和官兵成长进步。他们着眼推动法律文化大众化,兴建“法在我心中”主题文化广场,铺设法律文化石头园,修建法律知识长廊,建造法律典故文化林,设立法律人物教育墙,开设法律宣传咨询室,张贴法律格言座右铭,开办“法律在线”广播专栏,使官兵置身于法律主题鲜明、文化色彩浓厚的环境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思想熏陶。他们还组织法律文化进班排、进课堂、进操场、进机台、进橱窗、进网络等“六进”活动,举办法规知识竞赛和“法律伴我走好军旅路”主题演讲,制作法律常识扑克牌和口袋书,让官兵在寓教于乐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艾涛入伍后,一直积极参加支队开展的法律教育活动,并通过案例教学了解到相关法律常识,劝父亲投案自首后成了支队学法用法的标兵。
该部政委吴发林告诉笔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坚定了支队党委厉行法治抓部队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他们将一如既往地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养成敬畏法纪、崇尚法治、谋事遵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事事守法的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为实现强军梦筑起坚强的法治屏障。(方建、函授学员刘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