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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善后办十条禁令:严禁私分公款突击花钱

2016年08月19日 08:39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 

  沈阳军区善后办制订下发“十条禁令”

  以严实作风抓好调整改革期财经纪律

  本报讯 许惠彬、房少荣报道:近日,沈阳军区善后办制订下发《严肃体制编制调整改革财经纪律》,对该善后办涉及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单位提出财经纪律“十条禁令”。

  据了解,该“十条禁令”针对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中易发多发的财经违规违纪问题,分别从严禁私分公款公物、严禁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隐匿债权债务、严禁违规处置资产、严禁侵占官兵利益、严禁伪造或毁损财务档案、严禁铺张浪费、严禁转移挪用资金、严禁滥发钱物、严禁借机突击花钱等10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各项经费、资金、资产不得以任何名义私分、变卖、隐匿、转移和私相授受”“调整改革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请吃吃请、宴请迎送”“不得违规转让、置换、出售、捐赠、出租和报损报废军队资产”……这“十条禁令”划出了财经纪律红线,为调整改革单位提供了遵循。

  为硬起手腕抓好落实,他们不仅设置了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还将“十条禁令”放在营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同时,他们组织明察暗访,加强财经纪律检查和监督,确保改革期间不发生财经违规违纪问题。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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