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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揪出61条厅局级“蛀虫” 广州重点查办4类案

2003年03月26日 09:22

  中新网3月26日电 过去5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县处级干部325人,厅局级干部61人。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昨日(25日)在向正在召开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案件,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渎职犯罪案件,将是广州市检察机关今年查办的重点。

  ——立案查处行贿案147件

  过去5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察贪污贿赂案件1383件1470人,其中大案1298件,占立案总数的93.9%,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17件。查办县处级干部325人,厅局级干部6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亿元。广东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向雷,广东省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李军,广州市赛马娱乐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启桓,广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丁振武,广州市地铁总公司原总经理陈清泉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被依法追究。

  检察机关还把锋芒对准行贿犯罪,5年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案件147件,比前5年上升90.9%。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案件113件,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犯罪案件679件,深挖了包括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原顾问刘钊挪用公款3300万元案、广东省华信证券公司某营业部原经理温丽珍等挪用公款3.6亿元案、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鸿等6人受贿港币1012万元、人民币224万元案等在内的一批企业“蛀虫”。

  ——近2000人被免予逮捕或起诉

  陈武说,过去5年,检察机关还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45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579人,不起诉41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2件,法院改判8件。把监督程序违法与查办司法领域腐败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发现和查办执法不公的背后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涉嫌此类犯罪的司法人员152人。

  ——今年重点查办4类案件

  陈武说,今年将继续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案件,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渎职犯罪案件。(姚伟新 王洪伟 毕式明)


 
编辑: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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