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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严处交通事故责任人 一名驾驶员被终生禁运

2003年03月31日 10:30

  中新四川网3月31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对“3·4”、“3·8”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企业)和肇事司机作出了严厉处罚,一驾驶员终生不得在成都公司从事营运活动。

  具体处罚情况包括:3月8日因违章超车造成撞车事故,导致2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的驾驶员李良贵,被注销营运车驾驶员服务证,终生不得在成都公司从事营运活动;3月4日因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翻车事故,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的驾驶员黎洪根,被处以吊扣驾驶员服务证一年,罚款400元的处罚;三、六分公司管理安全生产的4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和200元的经济处罚等。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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