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二日电(章晨煜)日前,此间长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大货车严重超载造成二十六车连环相撞的交通肇事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今年四月十二日下午,被告人房建新驾驶十五吨大货车运输六根混凝土管件,尽管严重超载,仍冒险上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杨浦大桥由南向北下桥至河间路处时,遇前方高架道路堵车。因房所驾车辆严重超载且车前轮刹车功能早就失灵,从而追尾撞击前方道路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二十六车连环追尾。道路交通为此一度瘫痪,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已高达人民币三十七万余元。
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房建新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十五吨大货车实际载重将近四十吨,竟然超出其核定载重量一倍还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