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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高级雇员被控窃密 百事中国公司成第二被告

2003年09月25日 10:18

  中新网9月25日电 正当百事国际仲裁案进入关键时刻,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其高级雇员窃取合作方四川韵律公司董事长胡奉宪的手机通话记录,涉嫌侵犯商业机密,被四川韵律推上被告席。9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据新华社报道,2002年3月29日,一名男子冒充四川百事财务部人员,谎称四川韵律董事长兼其合资子公司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急需报账,要求电信部门提供胡奉宪的手机通话记录。接到电信部门的核实电话后,胡奉宪以为遇到敲诈,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人员将这名男子带回询问后却发现,此人原来是百事(中国)西区分公司销售经理张伟。张伟对窃取胡奉宪手机通话记录一事予以承认。

  据介绍,张伟被公安人员查询的时候,称窃取通话记录只是“出于好奇心”,纯属个人行为,与百事(中国)无关。被告张伟的律师辩称,张伟的行为是“窥私癖”的表现。原告韵律公司律师当庭指出,张伟受过高等教育,据查此前也从未发生窥私行为。突然之间,他却对毫无关系、素未谋面的胡奉宪产生强烈兴趣,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此外,事情发生后不久,张伟的职位不降反升,这也是很反常的。

  四川韵律公司称,事情发生后,为避免商业机密外泄,胡奉宪不得不频繁更换手机。四川韵律与几家国际大型企业的合作谈判也被迫中断,一些合作伙伴因担心电话被窃听而减少甚至取消了与四川韵律的沟通联系。

  四川韵律公司表示,事发之初,为避免对百事形象及有关当事人的个人前途造成过度的负面影响,四川韵律及胡奉宪本人一直希望低调处理此事,但事态并没有朝良好的方向发展。

  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川韵律将张伟作为第一被告,百事(中国)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就侵犯商业机密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象征性地赔偿人民币1万元,并在原告所在地出版的报纸上向企业及胡奉宪本人赔礼道歉。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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