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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败诉自杀 广东肇庆一法官受审被判无罪(图)

2003年12月05日 11:31


南方都市报图(摄影/吴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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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当事人败诉自杀,广东肇庆四会市法院民庭法官莫兆军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起诉。昨天,肇庆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莫兆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四会市检察院负责人明确表示不服判决,并称将建议提起抗诉。

  无罪判决一波三折

  莫兆军的无罪判决可谓一波三折。今年11月11日,已被取保候审回家的他接到法院通知,要求其和辩护律师于13日到法院签收判决书。当天,他和辩护律师忐忑不安地到达法院后,法官明确告诉他结果是无罪的,但判决要推迟。

  虽然已经知道结果,但莫兆军和妻子心里还不安稳,他们说,只要不在法庭上正式宣判,都可能有变数。前天晚上法院通知第二天宣判时,他说自己并没有久等而来的喜悦,而是怀疑会不会又变卦。昨天早上8时他打电话到法院核实后,心里才踏实下来。

  穿着法官服听判

  莫兆军特意换上那套庄严的黑色法官服去听判,当迈进法庭前,他神情凝重地从口袋里掏出国徽,像往常开庭审判时一样别在衣领上。但他刚在被告席上坐下,审判长就要求他把国徽摘下。

  虽然这是一场已事先知道结果的宣判,但是整个宣判过程莫兆军都低着头。当审判长念到具体评述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条文时,他身体前倾,双手紧紧撑着被告席的钢护栏,重重地呼吸。

  判决书共24页,审判长宣读了30分钟。宣判后,法官征询莫兆军意见时,他说:“法律是公正的。我不上诉。”由于公诉机关缺席,当庭不能知道其意见。

  宣判结束后,莫兆军步履沉重地离开法庭,只有在和来旁听的亲朋好友打招呼时,脸上才偶尔一露笑容。

  法官生涯难继续

  这个非常事件已给莫兆军留下很大的心理阴影。他说,判决生效后,即使回到法官职位上,也不敢判案了。但他依然很喜欢这个职业,希望能继续在法院从事辅助性的工作,帮父老乡亲调解纠纷。

  可是,他的心愿似乎难以实现了,这个非常事件已改变了他的法官命运。记者在宣判前采访了四会市法院院长曹正球,他表示,即使莫兆军被判无罪,重新回到法官职位,也难以面对当事人,组织部门将会对其工作进行调动。

  从莫兆军被刑事拘留至今一年多时间,这个案件终于有了一个初步说法。宣判后,记者针对社会上一些说法采访了该案侦查机关四会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林柏茂。他明确表示,莫兆军玩忽职守案是检察机关认为事件后果严重而主动介入调查的,并非受到压力、为平息民愤而立案。他还表示,不服判决,将建议公诉机关提起抗诉。

  -“莫兆军事件”回放

  夫妇败诉法院外服毒自杀

  2001年9月27日,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兆兴状告张坤石夫妇等4人借款1万元纠纷案。李兆兴持有张坤石夫妇的借条,而张坤石夫妇辩称借条是被李兆兴及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经审理,莫兆军作出判决,认为借条有效,被告应予还钱。2001年11月14日中午,张坤石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

  真相大白审案法官遭逮捕

  2001年11月15日,公安机关传唤冯志雄、李兆兴两人,两人承认借条系他们持刀威逼张坤石等人所写,后二人分别被四会市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

  去年10月22日,法官莫兆军被四会市检察院刑拘,同年11月4日被逮捕,涉嫌罪名是玩忽职守。2003年4月24日,肇庆中院在四会开庭审理莫兆军玩忽职守案。(据《南方都市报》 作者:赖颢宁)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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