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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案一审判决

2011年08月05日 2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茂名8月5日电 (索有为 林劲标 李迪)广东省信宜市法院5日对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系列刑事案进行一审宣判。该公司10多名高管与该市国土资源局原两任局长分别获刑。

  2010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引发强降雨致“紫金矿业”所属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当地钱排镇达垌、双合两村22人遇难,房屋、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等多处被毁。

  信宜法院7月19日到21日公开审理了上述案件,并于今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辉、原副总经理陈喜有等6名被告人,擅自降低矿库调洪能力,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判处王辉有期徒刑六年,陈喜有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原总经理助理邓炳焜有期徒刑四年,原保障部经理蔡剑平有期徒刑三年,原安全环保部经理王建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原环保车间副主任赵国辉有期徒刑二年。

  该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永信、总工程师夏倩、总监理张立鹏因擅自变更防洪施工,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法院依法判处李永信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判处夏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判处张立鹏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

  另外,被告人游明祥任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期间,该公司为办理事务的开支中用80万元用于行贿时任中共钱排镇委书记温平生和镇长李平,随后将上述办理事务支出的原始凭证全部销毁。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该市国土资源局原两任局长叶瑞昌、温平生有期徒刑16年和14年。

  据悉,在上述两人被判刑前,今年1月30日及31日,原中共信宜市钱排镇委书记李平、原信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庄达耀因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2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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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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