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建成
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福州、厦门两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所有设区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福州、厦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福州、厦门市达到50%。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十二五”期间,全省各设区市每年要确定不少于20个的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小区和机关单位。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通讯员 许流钦/文 陈建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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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巡回服务
推动小区垃圾分类
23日,福建省城市垃圾分类志愿者巡回服务正式启动,以推动首批43个试点小区进行垃圾分类。
巡回服务将包括先期志愿者培训、向小区住户调查家庭垃圾(干湿)分类状况、发放告社区住户书、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完善物业管理办法等步骤。 23日下午,志愿者已开始入户进行垃圾分类问卷调查及点对点宣传。
志愿者们将在3个月的时间里深入试点小区开展点对点技术辅导和服务,指导试点小区物业公司及开发单位等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吴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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