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侯东梅
湖南省政府网站昨日发布了湘价函〔2011〕146号文件,湖南省物价局同意调整长沙市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后,长沙市居民用水的到户价(不含二次供水价格,下同)从原来的每吨1.88元提高到2.58元,涨了7毛钱。长沙市物价局昨日表示,水价具体调整日期目前尚未确定,有待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水价将增加两项收费
长沙市现行的居民用水到户价为1.88元/吨,这其中包含了自来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三项收费。而调整之后的新水价,则新增加了株树桥引水工程费、垃圾处理费两项内容。
省物价局文件明确,调整后的到户水价在居民生活用水这一块,自来水价从1.21元/吨提高到1.31元/吨,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平均每立方米0.65元提高到0.75元。水资源费0.02元/吨不变。新增株树桥引水工程费,按0.2元/吨的水平进入城区供水价格,归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工程建设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长沙市从政府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中解决;垃圾处理费随水价开征,按用水量平均0.3元/吨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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