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接到消息,天津海事法庭20日下午正式通知原告,驳回河北乐亭养殖户状告康菲溢油污染案件,要求原告再补充材料。这标志着,因康菲溢油而引起的又一起民事索赔案胎死腹中。
受损渔民听闻驳回很失望
107位原告之一、受灾养殖户段金宗接受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记者采访时称,听到消息很失望。
代理人之一、中华环保联合会督查诉讼部马勇部长在之前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称,如果能够通过这次事件推动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并借此推动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向前迈进,则会对中国环境保护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中华环保联合会以援助、代理人甚至原告等多种身份,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索赔案。
107位养殖户的代理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表示,近年来,因为海上钻探和海洋运输业的发展,近海养殖遭受污染而索赔的案例不断增加。
稍早前,河北乐亭另有一部分养殖户曾经向康菲索赔,被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法院当时称,如果要立案,还需要鉴定报告,还要有国家海洋局出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等。赵京慰律师告诉记者,律师团这次向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申请了信息公开,非常顺利地收到了两个部委的明确回复。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公开答复,康菲溢油事故“排除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因素,是一起责任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农业部的答复函也明确表示,排除了病原微生物导致水产品大量死亡的可能性。赵京慰说,原告养殖户提供了溢油事故污染、海产品死亡受损的证据,国家部委的证明材料,并出具了多位法学专家的法学意见,证据链条确凿,法院理应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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